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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遵循原则有哪些?开庭和笔迹鉴定有关吗?

2022年9月30日  海口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qzrsxsls.com/

  李稷平,海口刑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司法鉴定遵循原则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遵循原则有哪些


对于诉讼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公安、人民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72 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从法律规定来说,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或人民检察机关启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机关启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刑事自诉、民事、行政等案件的鉴定由人民法院启动。也就说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只有公检法三家享有,当事人则没有权力来启动,当事人仅享受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请求权。


二、受理司法鉴定主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理鉴定的机构必须是法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2、受理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具备“两证“资格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三、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建议


、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受理委托。社会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应依法律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家属、当事人委托应坚决不予受理 。社会鉴定机构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置法律不顾。


、认真审查鉴定书,杜绝不符程序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公检法在诉讼中,要对鉴定书作仔细认真地审查,对于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家属、当事人委托的鉴定书,不能作为证据,制止鉴定启动程序的违法行为。不能因为结论正确而忽视程序问题,因为由当事人来启动鉴定程序,有可能出现不公正的鉴定结论。当事人为达一定鉴定的目的,会向鉴定人说情送礼,不可避免出现在少数素质差的鉴定人授意下,更换鉴定材料,从而达到目的。


、制定明确完备的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笔者粗浅认为,目前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多样化不合法性,是没有明确完备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明确完备程序规定是形成科学鉴定结论的重要保证,鉴定程序立法直接决定我国司法鉴定是否法制化、规范化,鉴定程序立法之规范应早进行。


从上面可以看出司法鉴定的程序必须要由公安部门或者是检察机关部门审核批准之后才可以启动鉴定,在对针对性的案件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必须要请具有相关知识素养的人才对案件进行专门的鉴定。在鉴定的同时需要准备好鉴定材料,以及按照相应的鉴定程序完成流程。









开庭和笔迹鉴定有关吗?

一、开庭和笔迹鉴定有关吗


有关,笔迹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处理,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二、具体情况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对于司法机关的开放审理和判决结果,都是要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进行佐证的,如果证据不足的,那么显然是不能判罚的。另外在涉及到相关笔迹鉴定的情况下,如果可以认定犯罪事实的,那么可以由公诉机关提出公诉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