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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2021年3月17日  海口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qzrsxsls.com/

 李稷平,海口刑事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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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情况,似乎都有一个以被告所在地法院来管辖的原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的管辖都是遵循这样一个原则来进行的,其实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是存在好几种情形的。今天,为了方便各位了解,下面就有的为各位介绍一下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那些例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

在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中存在九种例外情形,这例外情形是因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不便,由原告所在地法院来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分别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上述九类情形中,原告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明确的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的全部九种类型。因为实际的案件情况更为复杂,并不是所有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能够承担管辖之责的,此时法律就根据案件的情况列举出了以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其他适宜的法院来进行管辖,这也更有利于操作,符合实际情况,更有利于维护原告的利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陕西律师。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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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日益增多,部分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没有正确的认识,导致部分案件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权一般是由当事人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定原则,下面由的为大家整理关于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资料。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2、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的范畴,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等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应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民间借贷是一种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借条应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也将民间借贷纠纷列入合同纠纷中,并将民间借贷纠纷归类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可见,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的范畴,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对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有选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即出借方,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对管辖没有约定,就可以确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所在地就有管辖权。所以,民间借贷的原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经审查,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借条或合同中对履行地和管辖地没有约定,就可以受理。受理后,如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官应当进一步审查借款的实际履行地,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如双方当事人一致陈述借款的实际履行地不在原告所在地,或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地不在原告所在地,就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被告无证据证实借款的实际履行地不在原告所在地,就应当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

以上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资料,在拟定民间借贷合同时,最好同时约定管辖法院,更好的保全当事双方利益。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案件被告方提出管辖异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下一步的策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石家庄律师。